3月19日电,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迁入黑龙江省,支持总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外省优质上市公司迁入,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纳入省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月19日电,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迁入黑龙江省,支持总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外省优质上市公司迁入,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纳入省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