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对长春市城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物资配送车、抢修救援车、应急车、殡葬车、军警车、环卫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对长春市城区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物资配送车、抢修救援车、应急车、殡葬车、军警车、环卫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一切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上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