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网信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查了全省7个地区20家国有单位的36个IP地址,查纠了一批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的违规违纪行为,地方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针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持续加码。早在5月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就定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紧接着,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和各地区接连出台相关措施,加大核查整治“挖矿”力度,机构等规模化“挖矿”在国内基本被清除,大量“矿场”已关停或搬迁到海外。
但由于体量小、隐匿性强,一些个人“挖矿”行为依然存在。其中,既有网吧经营者利用配备的高性能显卡电脑“挖矿”,也有部分销售显卡、硬盘的商家自行“挖矿”,甚至还有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等等。
由于“挖矿”产业链长、专业性强,涉及矿机生产、能耗双控、数据监测、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部分地区部门之间存在沟通衔接不畅、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对个人“挖矿”行为仍留有监管盲区,让部分散户钻了空子。
虚拟货币“挖矿”属于落后工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加之生产交易环节衍生风险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这更是对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提出高要求,即便是小体量的个人“挖矿”行为也不容忽视。
对虚拟货币“挖矿”不留监管死角。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加强协调合作,共享监管信息,破解个人“挖矿”难监测、难排查等难题,形成整治合力;另一方面还要善用技术手段,从能耗、算力、资金流向等多方面跟踪侦破,做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让散户“挖矿”无处遁形。
总体来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集中整治下,目前无论是规模化“挖矿”还是分散式“挖矿”均得到了有效治理,未来随着监管盲区的一一扫除,相信距离虚拟货币“挖矿”清零目标的实现不会太遥远。(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华林)